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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檔期申請」審查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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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管理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以下簡稱 本場館),以提升場館使用效益並順利銜接未來行政法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北流)成立後之正式營運,特辦理本場館檔期申請及審核。

本場館109年7月至110年6月檔期,開放「流行音樂及流行文化類」活動申請,自109年1月16日至2月17日止,計有32案提出,1案撤銷,總計31案提送審議。審查結果有22件申請案獲得正取,7件取得備取、2件未獲檔期,清單詳如附件,另本局將以書面正式通知申請者。

本場館空餘檔期及110年上半年檔期,將擇期於北流官網最新消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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