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流行音樂中心113年6月1日開放表演廳活動檔期申請公告
本中心自113年6月1日00:00起至113年6月10日23:59止(共10日)開放受理表演廳檔期申請。
本次開放之檔期時段及類別如下:
一般活動:開放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申請。
專案活動:開放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申請。
表演廳檔期
相關實施計畫及收費參考,請詳「北流官網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租借資訊」(https://tmc.taipei/hire/hire-hall/)
表演廳檔期申請及檔期表,請詳「北流官網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我要租借」(https://musiccenter.taipei/#/login/)
申請諮詢窗口:02-2788-6620分機8412陳小姐、8316蔡小姐
【重要公告】
一、本中心為遵循相關法令及落實文化平權,每場節目須依以下規範規劃無障礙及陪伴席位:
- 表演廳2樓設有固定式無障礙席21席及陪伴席22席。此區席位須全數保留予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1人購票或索票入座,未售出或索取之席位不得轉換為一般席或其他用途。
- 為提供多元視角之席位選擇,另須視表演廳1樓觀眾席座位形式,於1樓規劃無障礙席及陪伴席至少各12席。此區席位須優先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1人購票或索票入座。一樓無障礙席若於活動日14日前尚未售罄或索取完畢,主辦得開放供一般民眾購買或索取。
- 相關規範請參閱附件pdf檔
二、各申請案於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辦理之活動須配合以下事項:
依臺北市政府113年1月16日府授法保字第1133001879號函:
1.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實施「企業經營者使用市府轄管場地舉辦藝文表演及路跑活動之消保強化措施」,使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場地單位(下稱使用單位)須於售票平台或官方網站等可認定為與消費者間訂立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處,揭露履約保障或其他消費者付款保障措施及可行退費方式等相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資訊揭露切結書予場地管理機關,另應揭露「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及「可行之退費方式及其具體執行作法」資訊。
2.自即日起,經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審核通過之檔期,須提供「申請使用臺北市政府轄管場館(地)舉辦藝文表演活動業者資訊揭露切結書」(如附件),並遵守切結書所提規定。
公告連結:
https://www.tmc.taipei/news/announcement/rentaltermsandcondi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