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Live House D「新星扶植專案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

Font Size: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為實踐「人才培育」、「產業扶持」公共任務,鼓勵具潛力藝人嘗試演唱會商業模式,訂定計畫提供本中心 Live House D 場地作為扶植運用,讓臺灣新星藉由本中心的資源累積相關經驗,為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一)截止,以中心系統收件時間為準。

活動檔期請先洽本中心場館服務部(02-2788-6620 #8337 施先生、#8416 林小姐),確認目前可申請檔期。

相關實施計畫,請詳見附件「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新星扶植專案計畫」。

各申請案於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辦理之活動須配合以下事項:
依臺北市政府113年1月16日府授法保字第1133001879號函:
1.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實施「企業經營者使用市府轄管場地舉辦藝文表演及路跑活動之消保強化措施」,使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場地單位(下稱使用單位)須於售票平台或官方網站等可認定為與消費者間訂立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處,揭露履約保障或其他消費者付款保障措施及可行退費方式等相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資訊揭露切結書予場地管理機關,另應揭露「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及「可行之退費方式及其具體執行作法」資訊。

2.自即日起,經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審核通過之檔期,須提供「申請使用臺北市政府轄管場館(地)舉辦藝文表演活動業者資訊揭露切結書」,並遵守切結書所提規定。詳見此連結
 
Back To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