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ish Gambino贏得上訴法院裁決、結束了他的《This is America》的剽竊訴訟
Childish Gambino再次成功擊敗了針對他的歌曲〈This Is America〉提起的歌曲剽竊訴訟。上訴法院還駁回了說唱歌手Kidd Wes因版權註冊錯誤(copyright registration error)而提出的版權侵權索賠。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拒絕推翻早些時候對Childish Gambino和邁阿密說唱歌手Kidd Wes之間的歌曲剽竊糾紛的裁決。上訴法院傳達的訊息很明確:如果要在美國起訴侵犯版權,請先搞定作品的註冊版權。上訴法官在裁決中解釋:Kidd Wes (真名 Emelike Nwosuocha)只註冊了他歌曲的錄音著作、但沒有註冊音樂作品詞曲本身。當他指控本名 Donald Glover的饒舌歌手Childish Gambino 抄襲他 2016 年的歌曲 〈Made in America〉時,這一指控主要針對的是音樂詞曲而不是錄音。也就是,Emelike Nwosuocha 在提起訴訟之前根本沒有為詞曲作版權登記註冊。
去年一名法官駁回了 Nwosuocha 的訴訟,部分原因是詞曲出現註冊問題,部分原因是對兩首歌的粗略比較後發現副歌的內容完全不同,並且沒有實質上的相似。Emelike Nwosuocha 隨後再次提起上訴。
版權是一項自動權利(automatic right)、意味著創作者在創作作品後即可對其創作作品進行掌控而無需註冊。但是根據美國版權法,原創者仍須向版權局註冊作品、特別是如果計劃在法庭上執行任何版權使用。
版權法將「音樂詞曲」和「錄音著作」分開對待,因此一首曲目擁有兩項版權,藝人和詞曲作者或其商業夥伴需要確保這兩項權利都已註冊,這就是Emelike Nwosuocha訴訟失敗的地方。
Nwosuocha 在上訴中辯稱,版權法規定,即使詞曲登記註冊上存在不精確之處,只要這些不精確是個單純失誤,仍可提起侵權訴訟。然而上訴法院表示,沒有登記註冊音樂作品不僅僅只是一個失誤。法院寫道:「錄音製品和音樂作品之間的區別不僅僅是行政分類」(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 sound recording and a musical work is not just an administrative classification)。兩種版權之間的區別很重要,因為它們是「不同的藝術作品,可以由不同的創作者獲得版權,並以不同的方式受到侵犯」。
在就版權登記問題做出這樣的裁決後,上訴法院甚至沒有考慮歌曲 〈Made in America〉「美國製造」和 〈This Is America〉「這就是美國」兩首歌是否有足夠相似以構成侵權、只要法院法官認為某個理由不足以支撐 Nwosuocha 的侵權爭端,法院就有權駁回他的訴訟。
近年來,美國法院通常對指控其他藝人剽竊其作品設定了較高的標準,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兩首歌只是分享了一些短暫的音樂片段,這些片段單獨並不享有版權保護,這意味著侵犯版權的案件成立可能性不大。這也意味 Nwosuocha 處心積慮的訴訟行動很有野心,但最好還是確保作品註冊文件在提起訴訟之前已經妥善完成。
這個案件之所以引起矚目,是因為〈This Is America〉是葛萊美獎史上第一首同時拿下「年度唱片」和「年度歌曲」大獎的饒舌歌曲。這首歌之所以成功,從歌詞與MV中探討了美國當代社會的種族及暴力議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關注外,踩踏現實社會問題的敏感度與表現手法更加吸引了全美觀眾的注意。音樂本身以嘻哈饒舌、節奏藍調和靈魂及福音音樂貫穿,具象鮮明地形塑了這首歌在流行樂界和流行文化中的重要性與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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