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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Unplugged Concert新星扶植專案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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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申請辦法公告修改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為實踐「人才培育」、「產業扶持」公共任務,開放以免場租方式出借表演廳,提供具潛力藝人進行售票演出。申請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申請時間即日起至4月5日17:00(五)截止,以中心系統收件時間為準。本次計畫以「流行音樂類」優先使用,敬請把握申請期限。

 

因本計畫性質特殊,如報名件數過多,將先進行審查,如有審查通過,將停止本次申請報名。

 

本計畫開放表演廳租借時段如下:

  • 113年06月10日(一)至06月11日(二)24:00止。

 

相關實施計畫,請詳見附件「臺北流行音樂中心Unplugged Concert新星扶植專案計畫」

 

申請方式:請將所有資料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註明主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Unplugged Concert新星扶植計畫_○○○○(申請單位)」,寄送至 sam.chou@tmc.taipei 敬請注意截止時間。

 

各申請案於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辦理之活動須配合以下事項:

依臺北市政府113年1月16日府授法保字第1133001879號函:

1.為配合臺北市政府實施「企業經營者使用市府轄管場地舉辦藝文表演及路跑活動之消保強化措施」,使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場地單位(下稱使用單位)須於售票平台或官方網站等可認定為與消費者間訂立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處,揭露履約保障或其他消費者付款保障措施及可行退費方式等相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資訊揭露切結書予場地管理機關,另應揭露「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及「可行之退費方式及其具體執行作法」資訊。

2.自即日起,經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審核通過之檔期,須提供「申請使用臺北市政府轄管場館(地)舉辦藝文表演活動業者資訊揭露切結書」(如附件),並遵守切結書所提規定。詳見此連結

諮詢請洽:02-2788-6620分機8429 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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